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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日早晨五点半,跑步时所拍
郁闷。因为没有相机,所有的图片全用手机拍摄。非常粗糙。让人看着难受。
拍下来,留个纪念。
也作为购买相机的源动力。真想有钱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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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两本书如她所说,是写作青春期的记忆。是一个特殊的符号,好看,却没有什么意义。
这本书被独立出来,是因为它是我看她的第一本书,也是至今遗忘的最深的书。
这本书是最喜欢之一,因为有图片,很粗糙,但都很美。也明白她的善良的用意。她的真实感受我不能体会,也许因为我的父亲仍然健在。但她引用的话我同样喜欢:光本是佳美的,眼见日光也是可悦的。人活多年,就当快乐多年;然而也当想到黑暗的日子,因为这日子必多,所要来的都是虚空。
这两本书间隔的时间不长,都是我喜欢的。小说《二三事》有激越的情节,但已能被收放自如的表现出来,很有张力。《清醒纪》则是杂文集里最喜欢的书,看的时候我记得有篇文字写她给一位清华女生的回复里,有一句话:捡棒子的狗熊并不愚蠢,一路捡一路丢,最后捡到那一个,就说,就是它了。只能这样。 我不太记得原话,但我记得自己无动于衷的眼泪。
每年自己生日将近的时候,我总能等到她的新书出版。于是在生日礼物采购范围里,她的书是必不可少的。但也有例外的时候,比如《素年锦时》。感觉等了好长时间。《莲花》,这本书是最喜欢的。如果你也读她的书,相信你也一样。我是佛教徒。莲花在佛教的法义里总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它连接人的生与死。清醒淡定,本身亦是虚无空幻。这本书里写的人,彼此在做自己的事,自己拯救自己的灵魂。死后会永生的。

先恭喜她有了骨肉。看这本书字里行间的暖意也猜到三分。是道听途说也罢。任何人最淳朴的关系,便从此开始。《月棠记》先撇开不谈,这本散文集我看得很随意,所以不如不要大放厥词。
开始读她的书是在2000年,记得是在情人节的时候,我独自一人去了丽江。
在四方街尽头一家小书店里,我买到她的第一本书是《彼岸花》。
在我的记忆里,那是一段青涩晦暗的时期。于是她的书里的文字钝重地进入了我。
写这些当作一个小的印记吧。因为感觉近期内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看到她写的东西。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喧嚣吵闹的。能安静的生活未尝不是幸福。
P.S:这时候想起来,读高中的时候认识的一个女孩子。很特别,很特立独行,很朋克。但这都是她的形容词。
她曾经跟我说起安妮宝贝来大理的时候,她曾经和她在一起。我相信那是真的。因为她的存在让我想起《八月未央》里写的一篇杂文,好像叫《生活在别处》。里面有个女孩叫什么来着,Jully。不记得了,感觉很像她。在我们这个滇西高原的小城市的普通高中里,她的存在显得戏剧化和奇妙。于是我相信她的生平,都变成了传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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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4-13
My petty dog - [自知]
狗狗刚到外婆家来的时候,只有手臂那么长,超级可爱。农村人起名没什么文化,顺口叫她个虎子(天!她是女的)于是我给她改名儿叫喜乐,因为小时候老妈给买过一本儿童故事叫《喜乐与我》,我很喜欢里边那只小狗,改个名儿意淫一下也好,呵呵。
因为外婆家住在乡下,平时也不能经常回去,于是只有放长假的时候我才能回去看喜乐。其实喜乐和弟弟的关系比我还好(虽然我们能拥有喜乐是因为我的关系),因为弟弟经常去看喜乐。他很爱捣蛋,常常欺负喜乐,但是喜乐一点也不介意。
每次我一到家门口,他就会从庭院里飞快的跑过来,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嗅到我的气息的,拼命撒欢,大声地叫唤。直到外婆来为我开门。一开门他就往我身上蹭,蹭得我一身毛。
喜乐身体很健康,在家里呆了很多年,很少生病。我们不在的时候,就是她陪着外婆(因为外公老在外面打麻将),所以外婆很心疼她。一次她不知上哪瞎蹭,回来后屁股上的毛一夜间全脱落了。样子超滑稽。我们却很担心是因为什么过敏症状传染给她,外婆每天骗着她吃药(怎么骗我不知道)。于是到现在,她的屁股还是光秃秃的。每次回家我都会取笑她,喜乐,大姑娘了,怎么还光着屁股到处丢人啊?
拍照片的时候,正好是春节,今年喜乐已经六岁了。是个老姑娘了。她的身体暂时还未出现什么异状。我真的希望她能一直都这么快乐的生活在我们身边。但愿如此吧。
装傻
大尾巴狼样
正在看我吃东西
给她照相总是不好好看镜头
光忙着照自个儿了......
喜乐和外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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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3-22
La film de by what i've seen - [自知]
把最近新看的和重复看过的电影记下来,留个纪念吧

这是一部很老的电影,堪比《罗马假日》。喜欢的是它幽默的不漏声色的玩笑和诙谐的对白。男女主人公的感情是明朗的大大咧咧的。完全没有那种靡靡的让人恶心的做作。罗马是那么美,不论是赫本的演绎还是这三个小女人的一出戏,它像午后睡在树荫下做的一个梦。美丽的,怀旧的,带着下意识的慵懒。


第二次看这部电影。那天偶然翻出旧碟片,从一堆碟里选出来。沉闷的安静的看了一下午。还是比较喜欢右边的这副电影原声CD的封面,也许塞尔玛的希望中会像这张照片一样破碎掉,但她的眼神是湛亮的。用老土的话说:她的眼睛是盲的,她的心灵却无比明亮。

这个神经质的男人。认识他就是从《搏击会》开始。以后频繁的看他主演的电影,《第25小时》《红龙》《性书大亨》,以及最近的《魔术师》。他的神经质的敏感眼神,是电影里那个自述者最好的诠释。也许这就是天生的明星光彩,如果他早出生二十年,他依然会在库布里克式的电影里发挥光和热。
P.S.我爱大卫芬奇
看这部电影时我们正在上马克思主义原理,我却趴在桌子上无动于衷的热泪盈眶。看过很多这样的励志电影,这一部让我记忆深刻。

蓦地一看这张图,感觉很熟悉,是在《春光乍泄》里,何宝荣找黎耀辉要回送给他的手表后,两个人蜷在酒馆的窗玻璃外面抽烟,拌嘴。有一个问题始终困惑不已,在电影的职员表里,摄影助理一栏的工作人员名字就叫何宝荣,黎耀辉。不知道是王家卫顺手拈来还是.......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